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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
(發明)
特許是指利用自然界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
申請日起三年內任何人可請求實體審查。約兩年可知 審查結果。
專利權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
實用新型
(新型)
實用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不進行實體審查,約六個月可知審查結果,可快速取得專利。
專利權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
意匠
(設計)
意匠(設計)是指物品(包含物品之部分)之形狀、花紋或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可引起美感的創作。
自動審查,約一年可知審查結果。
專利權期限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