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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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權的客體是什麼? (所有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專利權的客體就是專利法保護的物件,也就是依照專利法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中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因此,專利權的客體應該是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專利。
專利權有哪些主要特徵?
專利權是依照法律規定,根據法定程式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專有權利。它是無形財產權的一種,與有形財產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具有獨佔性。所謂獨佔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為其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時間性。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各國的專利法對於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均有各自的規定,而且計算保護期限的起始時間也各不相同。中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3)具有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權,那麼,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加入國際條約及雙邊協定另有規定之外,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智慧財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權。
什麼是發明專利?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其特點是:首先,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生產、科研、實驗中各種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徵組成。其次,按照性質劃分,發明權利要求有兩種基本類型,分為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產品權利要求包括人類技術生產的物(產品、設備),方法權利要求包括有時間過程要素的活動,又可以分成方法和用途兩種類型。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含申請日)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什麼叫實用新型?哪些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實用新型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相比發明較低。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係。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係、連接關係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係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係。複合層可以認為是產品的構造,產品的滲碳層、氧化層等屬於複合層結構。
什麼是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產品外觀的設計方案。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中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觀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上述所有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