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專利
請點選 click here
- 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只要是新穎,基於發明性步驟且可商業應用,即可授予專利。
- 申請日起七年內請求實體審查,審查時間約二至三年,專利權保護期限為20年。
- 新技術也可以申請實用新型(Gebrauchsmuster)得到保護。相對於發明專利,德國實用新型具有費用較少、核准較快的優點。
- 採形式審查,約半年可知審查結果。
- 實用新型保護期限為10年。
- 設計為完整產品或其部分的二維或三維的呈現形式,特別以產品本身或其裝飾的線條、輪廓、顏色、形狀、表面結構或材料為特徵之設計採形式審查,約半年可知審查結果。
- 設計保護期限為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