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之商品如在歐洲銷售,只需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提出一次商標申請,即可在歐盟27個成員國取得商標權,而不必分別向各國各自提出申請,可大幅節省申請費用。
歐盟商標申請案,在歐盟所有會員國「整體核准」或「整體核駁」。如「整體核駁時」,可轉換成各個會員國之「國家申請」案,由該國單獨審查決定是否核准註冊。
歐盟商標,自動在歐盟所有會員國獲得商標權之保護,不必另外辦理各國登記或領取證書之手續。
歐洲聯盟共有27個會員國,分別為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註:英國於2020年2月1日起正式脫歐)。
歐盟商標申請文件
商標預查:商標預先查詢(預查、檢索Search)是否可以核准註冊,僅供參考。查詢結果,如申請人之商標,在「相同或近似之商品或服務」,與他人已經註冊或先申請商標「 相同或近似」,則該申請人之商標將無法或不容易核准註冊。例如:nike、nikee商標構成近似,VOLVO、VOVO商標構成近似。如與他人註冊商標完全相同,則無法核准註冊,可更改商標圖樣。但是,商標近似之判斷,見仁見智,僅供參考。如可能構成近似,嘗試申請或更改商標圖樣,最後以官方審查意見為準。
提出申請:商標先申請先註冊先贏,儘速提出申請,以免他人搶先註冊,封鎖市場。
官方審查期間:約12個月,可知審查結果,但該時間僅供參考。
商標權專用期間:商標官方核准註冊後,商標權專用期間為10年。
商標延展:10年屆滿前半年,可繼續延展,每次10年,不限次數。
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官方審查之重點為何?設計商標時,應特別注意那些情形?商標在何種情況下比較容易核准註冊?
申請人之商標,依各該國商標法之規定,是否可以核准註冊,即為各該國商標主管機關官方審查之重點。各國規定,大同小異。一般而言,在設計商標時,或申請之商標是否比較容易核准註冊,可參考下列情形:
1.商標應具備識別性 (Distinctiveness)
2.描述性標章(Descriptive Mark),不得註冊。
3.在相同或近似之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在該國已經註冊或申請在先之商標,不得註冊。
何時公告?何時異議?多久可正式取得商標證書?
各國商標官方審查之時間約半年至一年,即可知初步審查結果,但該時間僅供參考。如符合各該國商標法之規定,商標即可初步核准,但應經公告程序,有些國家先核發證書,然後才公告。在公告約三個月或數個月期間內,任何人可提出異議,如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即可正式取得商標證書,總計約一年時間, 該時間僅供參考。博士將商標證書轉寄申請人,提供優質服務。如異議成立,則可請求複審或其他救濟程序,費用另外計算。詳細情形,依各該國商標法規定。
何謂商標延展?何時可申請商標延展?
商標正式核准註冊後,大部分國家之商標專用期間為十年(澳門七年)。每次應於十年屆滿前半年或一年,提出商標延展,每次延展十年,永續經營,不限次數。如未於規定期間內提出商標延展,商標權將自動消滅,後果嚴重,善意提醒,請勿延誤,立即諮詢博士專家辦理商標延展。